“近日,我们接到市民咨询,自己是三高患者,医院开药只能开一个月的药量,在疫情流行期间,有没有什么便医院的次数呢?对此,我们的记者也进行了相关的了解。”

3月6号上午,记者来到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据介绍,从2月份起,我市全面推行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长处方”制度,将持有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蓝本、绿本”人员4周开药周期延长至12周。

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三十种:

一、高血压及其并发症

二、冠心病

三、糖尿病及其并发症

四、恶性肿瘤放疗或药物治疗

五、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六、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

七、肝硬化

八、透析治疗

九、慢性肾脏病(慢性肾盂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症)

十、类风湿性关节炎

十一、精神病

十二、小儿脑性瘫痪

十三、儿童支气管哮喘(包括支气管哮喘和咳嗽变异型哮喘)

十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五、老年性痴呆(阿尔茨海默病)

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七、苯丙酮尿症(包括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和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十八、心脏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凝聚治疗

十九、帕金森氏病

二十、强直性脊柱炎

二十一、干燥综合征

二十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十三、癫痫

二十四、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二十五、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二十六、风湿性心脏病

二十七、股骨头坏死

二十八、重症肌无力

二十九、肺结核

三十、血友病

记者也了解到,并不是所有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都适用医疗保险“长处方”制度,一定要在患者病情诊断明确、稳定,用药是安全、合理的情况下,才可以适当延长处方。

同时,对于国家管控的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药用药,不适用于“长处方”制度。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科科长尤金亮:精神类的药品、麻醉类的药品,比如说止疼药,那个里面含有吗啡,国家有规定,不能三个月,可能是三天、可能一周的用量,还有精神类的药品,也属于国家管控的药品,也不能开上三个月的用量,这样是不安全的。

“长处方”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医院的次数,在疫情流行期间,减低了感染风险,可还需要提醒大家,用药一定要遵医嘱,根据自身病情,切不可自行随意增减或更换药物。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钟晓敏路明杰

编辑:徐蓉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处:网站地址  http://www.zqapn.com//kcyjg/1281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当前时间: